任何人欲宣說佛法,必須首先使佛法融入自己的生命,僅僅重複佛法中的文字並無任何益處,如同一位演奏樂曲的聾子樂手,無論多麼動聽,他本人也無法聽到。

在接受佛法時,我們應當心懷學以致用的強烈願望,如果學習的目的是為了在別人面前學舌,如同乞丐為賺錢而演奏音樂,則接受佛法於自他均無利益。為了自己的名聲及地位而收集各種佛法知識同樣錯誤。如常言道:"知識越多,傲慢越大;離家越遠,誠實越差"。

在調伏隱藏於自心的各種煩惱之前,我們怎麼能利益別人?一個身無分文的乞丐卻宣揚自己供給了全村人食物,這只能是一個笑話。為了真正利益他人,我們必須完善自身,直到也如巴珠仁波切那樣,雖然整個生命都與佛法融合,但仍謙遜地表示自己並未證悟。-- 頂果欽哲仁波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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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andyhuang20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